公司受理程序的限制
上海注册公司: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52条规定,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属于公司登记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登记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在我国,受理程序的期限已有明确的立法规定,分别是“即时”(对不属登记管辖范围的申请)和5日内(对属于公司登记管辖范围的申请)。
上海鱼爪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经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核准具有企业登记代理资质的正规代理注册公司.我们至力于打造一个既能为积极创业的朋友和逐步扩大的公司提供迅速、全面、安全、可靠、优惠的注册服务。(并且可以提供税务一条龙服务。以及商标注册、行政外包,为您分担注册、税务等方面的烦恼。)公司现有专门的注册顾问为广大需要注册的朋友提供专业的注册咨询。且有先进的会计电算化处理系统,能为客户提供及时准确的会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