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惠普商标 罚款还坐牢
王某花5350元在江岸区某通讯器材经营部购买了一部三星手机,该经营部由其业主顾某和万某合作经营。在购买时,店内的广告宣传称该手机支持双卡双待,并支持双四频等频率。王某在使用手机时发现,该手机根本不支持双四频,而且在境外不能使用,与宣传不符。经过相关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手机确实存在王某所说的问题。王某将该经营部告上法庭,在法庭上出示了店内的宣传单,要求赔偿三倍购机款16050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王某继续享有手机,该经营部赔偿王某5350元。
谢某、鄢某未经惠普发展公司许可,将惠普商标在其购进的裸鼓上使用。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办案民警在两人租赁的住宅及租用的车辆内,现场查获假冒HP成品硒鼓共计410台,货值11万余元。江岸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鄢某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当按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鄢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