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登记,是国家赋予公司法人资格与企业经营资格,并对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加以规范、公示的行政行为。公司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管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我国实行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三级管辖制度。
二、设立登记
(1)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
(3)公司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三、登记事项
(l)住所
(2)名称
(3)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4)公司类型
(5)注册资本
(6)经营范围
(7)营业期限
(8)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
四、变更登记
(1)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住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
(3)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门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白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L请变更登记
(6)“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无需变更窍记,只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