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注册之后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公司的财务问题了,一般都会选择代理记账公司来帮忙,这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在记账报税这件事情上涉及到很多专业的知识,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解决,否则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交税是每家企业都避不开的问题,在营改增之后增值税除了增值税率和征收率,又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就是“预征率”。起初这种只适用于铁路邮政电信等汇总缴纳的行业,可是全面推广营改增之后,预缴增值税的涉猎范围越来越广,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情况下需要预缴增值税。
增值税预缴税款的情形可以分为4类:
1.房地产开企业取得预收款需要预缴税款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八款: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建安业取得的预收款及异地(非同一行政区划)提供建筑服务取得收入时需要预缴税款
财税〔2017〕58号第三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相关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对于异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出租业务需要预缴税款;
a、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b、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c、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其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记账报税是一件非常专业的事情,聘请专职的记账会计的话的,对于刚刚注册公司的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果选择代理记账就不一样了,每月只需要几百块钱就可以帮助公司解决各种财务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