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很多企业抓住了这个机遇,发展的非常迅速,业务量不断的增加,为了减轻企业的压力或者是其它方面的原因,需要注册分公司。众所周知,不管是注册什么类型的公司都是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的,分公司注册自然也不例外。
一、分公司注册资料有哪些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随着公司不断的发展壮大,很多的老板都会选择注册分公司来扩大企业的规模,而不是注册子公司,这是为什么呢?注册分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二、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要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2、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注册分公司是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优势的,并且需要知道的就是,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格,实质上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当然注册分公司的要求不会像注册公司那样具有各项严格的程序和证明材料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