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零食商标驳回与申请不受理区别在哪里?

 2021-05-19  320人浏览  鱼爪网

零食通常是指一日三餐时间点之外的时间里所食用的食品。一般情况下,人的生活中除了一日三餐被称为正餐食物外,其余的一律被称为零食,因此零食所涉及的范围有很大。关于零食商标所在的类别,正确的选择分类应该是哪一类?

通过鱼爪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零食商标所涉及的类别是第29类 - 2911-加工过的坚果等,以及第30类 - 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3004-糖果,南糖,糖;3006-面包,糕点等。

成都商标申请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商标驳回和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况,其实现实中很多人,都以为商标不予受理就是商标驳回。虽然这两者都属于商标未能注册成功,但它们之间还是有所区别的。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有违反商标法相关条例等不予注册,商标局将会驳回该商标申请,如果申请人对于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复审。商标不予受理是指商标在递交申请后,申请材料不全或者是不符合规定而被不予受理。

商标被驳回主要是因为自身不满足核准注册的条件,而商标审查时是针对于商标本身审查。而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因为商标材料的问题,这属于形式阶段,商标审查的对象是针对于申请书和商标形式。

还有关于两个阶段下发的文件,一般商标在递交申请后,收到的第一份文件应该是: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或者是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果商标资料正确并符合规定,将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资料不全,要求申请人补正的,会下发商标补正通知书,如果是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会直接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而商标被驳回的时候,就只有商标驳回通知书。

另外还需要了解的的要点就是相关的费用问题,商标注册失败不退官费,因此,商标驳回不会退还申请费。但是商标不予受理不一样,这个时候还未收取商标注册费,因此不存在退还费用的问题。

当企业在申请的过程中遇到商标驳回或者是商标申请不予受理,面对商标驳回,申请人如果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面对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按照不予受理的理由进行修改并重新填写商标申请文件,然后等待进一步的审查。

两者的区别就是以上,其实在明白了两者所代表的,再去进行分辨就很简单了,而且面对不同的方式,采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也是企业需要了解并谨记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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