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枪打出头鸟。”这句话在商标领域再合适不过了。
在商标领域,有一大群商标耗子,他们傍名牌、抱大腿,不停地蹭着热度,抢注商标,一旦抢注不了正品,还会发挥超常的想象力进行山寨和效仿。
比如三一五晚会爆出的各类冒牌产品:奥利奥被叫称“粤利粤”,雪碧被改成“雷碧”,康师傅被叫称“康帅傅”。
这时,就很需要对于一些商标名称进行全类注册,使其在全部类别都受到保护。
“全类注册”是指:同一个申请人就同一个商标在《分类表》所列全部类别(目前共45个类别)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的行为。
很多时候明星或名品注册全类商标,并不是过度保护,而是在进行“正当防卫”。一旦全类商标注册成功,其他任何人在任何类别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都会很难。
这样做一方面能防止自己的商标因为他人在其它类别注册了相同或近似商标而被淡化;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在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后,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在自己的主营商品或服务外注册,攀附自己辛苦创造的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