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花费心力和财力去注册商标,当它的有效期接近10年时,申请者就要注意办理续展的期限了,小心错过了商标的有效期,以及过期后的6个月宽展期,否则,苦心经营的商标就会因过期而失效。
续展是指在商标有效期满前或期满后六个月内去办理续展手续,续展期满后仍可继续使用该商标的使用权,有效期为十年。
但如果一次意外地错过了商标的续展期限,商标就会失效。
在商标失效后一年内,原申请者可再次申请该商标的注册,行而有据,《商标法》有规定:商标失效后一年内,不允许他人注册同一种或近似的商标。
因此即使因失误而使商标因过期而失效,也不会被他人“趁虚而入”。
与此同时,在此期间,商标因过期而失效,他人也不能利用“趁机注册近似商标”的机会,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或期满不再续展的,自被撤销或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不得受理他人提出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最棘手的是,在商标失效一年后才知道后觉想要重新注册,而如果在一年后又有人申请注册了,院申请人要收回商标将会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