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注册商标不续展,可能会被商标局注销。这也是我们日常使用商标的误区。在商标使用的六大错误中,80%的公司都会犯这些错误!
1、 先使用,再注册
我国在确定商标所有权时,实行“先注册”原则,即商标专用权属于先申请注册并经法律批准的商标申请人。
一些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以“先用后注册”。“先用后注册”的隐患在于,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的商标,但一旦发生商标纠纷,“先注册”一方的合法权利将得到保护。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公司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容易陷入的误区。证明该商标由法定代表人注册,公司免费使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如果公司是由多个股东共同设立经营的,一旦法定代表人退出投资,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的商标许可费,公司将遭受巨大损失。建议有上述问题的企业将商标转让给企业名称,避免后遗症。
3、超出使用范围
商标范围外使用也是商标日常使用中常见的错误。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分类。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未经注册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
超出使用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包括:一是商标的使用不受保护;第二,可能存在侵权,一旦发生侵权,承担的责任可以很小。
4.、自行变更商标注册信息
商标申请人在注册人的字体、图案、名称、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仍未变更商标,这也是商标使用中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会想:“这个商标是我的。”但是,商标注册信息变更,商标局不予变更的,商标局可以撤销该注册信息。
5.、商标许可不得注册
所谓“不对抗善意第三人”,我们仅理解为:如果商标许可合同未提交,许可人将该商标重新授权给第三人,而第三人不知道该商标是在何种情况下被授权的。如果是他人使用的,原许可合同不能限制其使用。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必须向商标局备案。否则,未来一旦发生商标许可纠纷,法律将站在无过错方的立场上,支持无过错方的诉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
《商标法》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办理续展手续;期满不申请续展的,应当在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可扩展的时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有效期最后期满之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注册商标。
为了更好地保护商标,建议指定专门的人进行管理,及时更新即将到期的商标。希望你们今后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能够避免这些错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