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自己的商标被异议,相信很多人都很不冷静。经过半年多的审查,申请的商标终于进入初审公告。但在公告期间,受到他人的反对,面临权利丧失的风险。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让我们了解什么是异议,如果被异议该怎么解决。
异议是什么?
商标异议是对初步核准的商标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一种法律程序,《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其目的是监督商标局公平、公开地确认商标权。对初步审定的商标不服的,可以自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提出商标异议的人可以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是商标注册人,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是个人,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
被异议了怎么办?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代理机构,从异议申请收文到代理机构收到答辩通知大概4.5个月左右,中间是一个过程,需要等待四个月左右。
异议答辩期持续时间是多少?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答复之日起30日内(以信封背面邮戳时间为准)作出答复,逾期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放弃答复权。因此,在接到异议答辩通知时,申请人需要保持冷静,及时做好异议答辩工作,并与代理机构共同努力,才能使答辩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