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密封结构,特别是涉及一种渔线轮密封结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渔线轮结构有间隙,密封不良,容易进入水和泥沙等,导致腐蚀、生锈,不耐用等问题。具体地说,渔线轮主体和主盖的配合处是不规则的间隙配合,且主盖圆盘的左边通过螺钉与主体连接,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水、泥沙等杂物很容易进入渔线轮中,导致腐蚀、生锈等。螺旋齿轮铣扁的位置与飞轮螺母之间有很大的间隙,飞轮与螺旋齿轮的连接处容易进入水或泥沙,螺旋齿轮上的轴承容易损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渔线轮密封效果差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密封效果好的渔线轮密封结构。
为此,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包括主体、主盖、主体套、主轴和飞轮;主体通过螺钉与主盖的右侧连接,主盖左端与主体配合处套有橡胶套;主轴上套有螺旋齿轮,螺旋齿轮外套有飞轮,螺旋齿轮伸出飞轮的部分套有飞轮螺母,飞轮螺母一端紧贴飞轮的一端,飞轮螺母的另一端设有环形端盖,环形端盖的内圈与主轴接触。
优选地,螺旋齿轮上还套有飞轮下套,飞轮下套设有用于与螺旋齿轮连接的第一连接部、用于套在飞轮的另一端的第二连接部,第二连接部的端部与飞轮之间设有过盈配合的第一密封圈。
优选地,飞轮下套的外表面与主体套配合,飞轮下套的外表面为台阶状,主体套的形状与飞轮下套相配合;飞轮下套的外表面设有安装槽,安装槽内设有第二密封圈。
优选地,飞轮设有用于固定第一密封圈的定位槽。
优选地,主盖上的圆盘紧贴橡胶套的一侧,圆盘上设有凸台,橡胶套设有与凸台相配合的缺口。
优选地,螺旋齿轮与飞轮螺母底部之间设有第三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主体和主盖的螺钉连接位置移到主盖圆盘的右侧,配合处可以是规则的、直的、圆的缝隙。在主体和主盖的配合处装配橡胶套,橡胶套与主体和主盖是过盈配合,并设有缺口与凸台配合,防止橡胶套受力后转动,避免水和泥沙等进入。飞轮螺母整个包住螺旋齿轮的一端,防止水从飞轮螺母与螺旋齿轮之间进入主体中,并在螺旋齿轮与飞轮螺母之间加入过盈配合的第三密封圈,防止水和杂物从主轴与飞轮螺母之间进入主体中。飞轮下套与主体套配合处加入过盈配合的第二密封圈,防止水和泥沙的进入,此处飞轮下套与主体套的配合是台阶式,水和泥沙更难进入。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渔线轮主体和主盖的连接示意图;
图2是图1的g-g剖视图;
图3是图2的h处放大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橡胶套与主体、主盖结合的立体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渔线轮结构示意图;
图6是图5的i处放大图。
图中符号说明
1.主体;2.主盖;3.主体套;4.主轴;5.飞轮;6.螺钉;7.橡胶套;8.螺旋齿轮;9.飞轮螺母;10.环形端盖;11.第一连接部;12.第二连接部;13.第一密封圈;14.第二密封圈;15.圆盘;16.凸台;17.缺口;18.第三密封圈;19.飞轮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描述。
如图1-6所示,一种渔线轮密封结构,包括主体1、主盖2、主体套3、主轴4和飞轮5;主体1通过螺钉6与主盖2的右侧连接,主盖2左端与主体1配合处套有橡胶套7;主轴4上套有螺旋齿轮8,螺旋齿轮8外套有飞轮5,螺旋齿轮8伸出飞轮5的部分套有飞轮螺母9,飞轮螺母9一端紧贴飞轮5的一端,飞轮螺母9的另一端设有环形端盖10,环形端盖10的内圈与主轴4接触。
螺旋齿轮8上还套有飞轮下套,飞轮下套设有用于与螺旋齿轮8连接的第一连接部11、用于套在飞轮5的另一端的第二连接部12,第二连接部12的端部与飞轮5之间设有过盈配合的第一密封圈13,防止水和泥沙的进入。
飞轮下套的外表面与主体套3配合,飞轮下套的外表面为台阶状,主体套3的形状与飞轮下套相配合,飞轮下套的外表面设有安装槽,安装槽内设有第二密封圈14,水和泥沙更难进入。
飞轮5设有用于固定第一密封圈13的定位槽,更好的密封。
主盖2上的圆盘15紧贴橡胶套7的一侧,圆盘15上设有凸台16,橡胶套7设有与凸台16相配合的缺口17。
螺旋齿轮8与飞轮螺母9底部之间设有第三密封圈18。
飞轮螺母9与飞轮5之间设有飞轮垫19。
本实用新型的主体1和主盖2的螺钉6连接位置移到主盖2圆盘15的右侧,配合处可以是规则的、直的、圆的缝隙。在主体1和主盖2的配合处装配橡胶套7,橡胶套7与主体1和主盖2是过盈配合,并设有缺口17与凸台16配合,防止橡胶套7受力后转动,避免水和泥沙等进入。飞轮螺母9整个包住螺旋齿轮8的一端,防止水从飞轮螺母9与螺旋齿轮8之间进入主体1中,并在螺旋齿轮8与飞轮螺母9之间加入过盈配合的第三密封圈18,防止水和杂物从主轴4与飞轮螺母9之间进入主体1中。飞轮下套与主体套3配合处加入过盈配合的第二密封圈14,防止水和泥沙的进入,此处飞轮下套与主体套3的配合是台阶式,水和泥沙更难进入。
惟以上者,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而已,当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故其等同组件的置换,或依本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与修改,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涵盖之范畴。